她是一位17岁孩子的母亲,孩子已经读高二,孩子父亲是个木讷的人,不懂浪漫,不懂情调。那个年代,她和孩子父亲是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那时他是一个单位的小领导,这对于一个才小学毕业的女人来说已经是很好的结婚对象了,于是家人就匆匆把这事儿给定了下来。
其实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的,但是婚后生活也过得还可以,生了一个很漂亮乖巧的女儿,孩子父亲也挺会赚钱的,没有几年便买了房子和车子,等到孩子初中的时候便在市里买了套房子,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
这时候,孩子已经上高中,而她也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他,他是一位8岁孩子的父亲,早已离异多年。这时她已经42岁,而他才35岁。开始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偶尔见个面,但是她的心慢慢被他的细心和耐心俘获。他也知道她有家庭,有孩子,而且她还比他大7岁,可是这又怎样呢,他觉得爱她。
她上高二的女儿已然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兴许背地里偷偷地早恋也不定,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是爱情呢?她也不懂什么是爱情,因为她和孩子的父亲没有爱情,这样的二十几年就全部奉献给了这个家庭。然后庆幸的是,在浑浑噩噩过了二十几年过后,还能遇见他,知道爱情的滋味是什么,想必这辈子也就够了。
她想过孩子,想过孩子不能没有妈妈,但是孩子已经17岁,会有自己的生活,也会不断面临生活的选择。她向孩子父亲提出离婚,什么都不要,只要市里房子的居住权。
刚开始,木讷的孩子父亲同意了,但后来反悔,不愿给她居住权,其实是想把她留下,这么多年过去,对于老婆的无理取闹是没法理解的,心里也过不去,这样的生活,哪里亏待了她呢?
她意志坚定:“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一定要离婚。”然而孩子父亲坚决不同意离婚,可能是为了孩子,也可能是为了自己的面子,自己事业有成,要什么有什么都还没出轨,老婆却跟人家跑了,怎么说也会落人笑柄。
而她新认识的他是一名公务员,这种事可大可小,弄不好可能饭碗不保。
最终孩子父亲还是将他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插足他人婚姻,破坏他人家庭,男小三儿。这件事对他的工作多少是个打击,而且,他还有个孩子。
她心里很是愧疚,初衷不过是在自己有生之年能再追求一下爱情而已,四十多年她从未享受过,哪怕对方比自己小7岁,哪怕自己的老公事业有成她已经可以坐享清福,哪怕这个决定会身败名裂,到最后一无所有,也愿意拿后半辈子赌一赌。
小她7岁的他路过她上班的店面,官司和流言蜚语以及单位的压力都让他步步维艰,看到他辛苦的样子她甚至想放弃了,但他坚持,慢慢来,总会过去的。
不知道世俗如何定论这两个人,唯一的圆满大概是她的女儿原谅了她,女儿劝说父亲接受这一切,还了母亲自由,她这辈子唯一一次愿意为爱情豁出去,不管结局怎样,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她体验爱情的机会。
这样的两个人,是勇敢呢,还是自私呢?也许这世间的事不该单纯地用对错来衡量,无论怎样选择,都会对放弃的那一条路充满猜测,唯一可以做的事,走到后来,不去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