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梦当年

作者:蓝小特
发表:2015-11-24
点击:1705 次
类别:青春爱情生活

你轻抚琴键冲我莞尔,

绕梁余音,滋润了骨子里魂牵梦绕的顽皮,

然一曲终了,梦醒时分。

被骂了大半天哑巴的铃声在最后一节体育课前传来了佳音,给了人一种久违的感觉。班主任再也不能以没注意时间的理由而拖堂。我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看向我爱恨交加的死党,他打了一个也许自己都听不到的响指,来庆祝体育课的到来。

阳仔,我喜欢这么叫他,当时由于刘德华的缘故,这个昵称被大家修改使用的频率一路飙红。他却不以为然地冲我撇撇嘴:“叫阳哥,听见没?”看着那时比我高出大半个头的他,我慌忙点头。

放学的时候我们经常去买铁板鸡架,那时候的他吃不了辣,于是我们就买一份分成两半,口味各异。在那个零花钱极度匮乏的年龄,将近十块钱的鸡架是我们不可多得的美味。兜里可怜的钢镚们也经常被他搜刮去美名其曰为伙食费。

冬天天短,放学时候天色已晚,每次走到分别的路口他会掏出一把弹簧刀给我,一本正经地跟我说回家的路上以备正当防卫,看着他一脸严肃我便每次都警惕万分地跑回家,确保明天他还会在学校看到我和他的刀。后来政治课上老师说携带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用刀捅伤坏人也是算你防卫过度的,当时一度庆幸好险,幸亏没有坏人被我捅伤。

他爱篮球,是出了名的热爱,闻名全班(虽然我们班那时只有二十几个人),常常会抨击班主任占用体育课讲数学题的可耻行为,我们也都觉得这是那老师讲课效率低能的表现,对此不屑一顾。几个“活跃分子”经常给这样的老师制造难堪,可身为班长的他倒是不能多说什么反派的话,却也经常因此气得面红耳赤说不出来话来。

那时候的我们都明显喜欢英语老师,仅仅作为一个任课老师,能博得如此多的喜爱可能大部分要归功于那个连看都不想看到的班主任吧。随着青春期的悄然而至,叛逆这玩意儿似乎铁了心要改变我的人生轨迹,后来不得不说这东西成功了。由于与老师的冲突日渐升级,很可能有一天会交错走火酿下悲剧,我妈跟我爸商量着把我送去了内蒙继续读初中。那时候的我对离别是没有多少认知的,之前的一次转学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连再见都没有跟哪个童年的玩伴说出口过。

父亲驾车,走了八个小时的高速和土路,终于来到了这个并不知名的小城。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舒展了一下蜷缩了数个小时的身躯,关节吱吱作响,感觉自己好像穿越了一般。当然那个时候连穿越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头脑中唯一的印象是有一款射击游戏叫穿越火线。

那天晚上我问我妈要来了手机,小心翼翼地拨通了那个我倒背如流的号码。“喂!是我阳哥,我到了!”我并不知道此刻电话那一头的他是什么表情,相隔着七百公里只是随便唠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直到后来,他跟我说起这件事,他说他被我感动到了,完全蒙掉,因为从没想过我走之后会联系他而且还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这一次,换做我对他的惊讶感到不以为然了。

新学校很烂,我是说环境很烂。满是泥土的操场,臭气熏天的土厕所,甚至还有砖瓦房搭建的平仄教室,冬天供暖很差。我在连笔尖冻得都写不出字的破烂教室里度过了整个初三,对于转校生还是来自外地的我,多数人还是怀着排斥心理对我敬而远之的。可能也许是我成绩还算不赖,考得一手好英语,深受英语老师的喜爱。慢慢地跟他们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算是融入到了这个新的圈子里,交了一些不深不浅的朋友。有时候还是会不自觉地在多了四十多张陌生面孔的教室里,寻找那个拿着手表倒计时着下课铃声的少年,恍若隔世。那一年中考考得还说的过去,作为一个没有指标待遇的外地来客,刚好撞到了正取分数线,考上了这座小城一所很不错的高中。散伙饭的那天,一个本以为在我初中生活中举足轻重的男孩敬了我一杯酒,不料却终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我毕业了。后来那个男孩去了另外一所高中,成为了那座学校的高考文科状元,未来的天空满是耀眼的星斗,多少让人羡慕。

我在新学校读了一年选择辍学,决定为出国着手准备,又是一次面对分别,这一次的我相较上次略显成熟。一年里,有过兄弟情义,有过女恐龙的大胆告白,有过对未来那些无限可能性的种种向往。看着将近三年时间里这座小城的日新月异,心中还是欢喜的,因为我们都在进步,保重啦,第二故乡。

“阳哥,我不想高考了,我想出国。”还是通过手机告诉了他这件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有什么重要的决定总是会在第一时间告诉他,也并不是为了听他什么意见,他一向尊重而且支持我的决定。可能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习惯,久而久之,类似于此的小细节,便成为了我跟他之间的惯性使然。

“阳哥,我恋爱了!”

“谁啊?有照片没?”

“沈佳宜!”

“别他妈扯,那是将来有机会成为你嫂子的候选人,之一。”他故意把那个“之一”拉长了音调。

“哦。”

中学生活里我平平淡谈地谈过几场并不长久的恋爱,都以懵懂无知,潦草地结了局,但暗恋只有一次。一次给音乐老师送教材在琴房看到的她,印象中她正眼看我的次数很少,即使我跟音乐老师的关系很好经常帮忙跑腿,让我乐此不疲的原因是每天中午都会看到她在钢琴前卖力练习。让我想起了电影不能说的秘密,她跟女主角一样有着甜美的神情,出众的表演天分。后来我跟音乐老师聊天的时候不经意提起了她,从那老师口中得知那个女孩是她的侄女,拿过不少青少年音乐的奖项,在钢琴方面的造诣不浅。本着暗恋是最省钱的恋爱方式的原则,我每天都本着看老师的理由去看她一眼,时间久了她便会冲我笑笑作为打招呼的方式。没有深入的交流,只是对陌生人那种礼貌的微笑,甜到让我想起小时候奶奶给我在公园买的棉花糖。脑溢血带走了已过花甲的生命,留下年轻的一代兀自神伤。那时年幼的我并没有像长辈们那样哭泣,当他们说我再也见不到奶奶了,我才发觉再也没有人为我的一日三餐而操碎心思。自那之后,我同样也没有再见过那个棉花糖一样的笑容,听说她换了学校。笑容牵扯着回忆,一路走了很远很远。

北京飞往伦敦,注定是我十七岁中最漫长的一天。好像穿越了时空,白天到黑夜再到午后伦敦不可多得的艳阳高挂。在一个远亲的家里暂时住下,那天晚上用着临时买来的手机卡,翻看着通讯录里的联系人。我想照旧给他打一个电话报平安,我想跟他说我到了,这里跟内蒙不一样了,离家更远了,周围人说话我都听不懂,然而我却没有按下绿色的通话键。后来随期而至的,是我毫无准备的十八岁生日,伦敦时间的那天午夜,他给我留言说他想我了,我吃着刚从超市买来的草莓,混合着泪水的味道一口咬下去,感觉怎么都不是滋味。

总算安顿了下来,结束了一个暑假的语言课程。多少适应了这个陌生国度的文化和环境,跟国内的朋友就淡了联系,开始了孑然一身的新生活。听说着远隔重洋的他们经历了高考,迈入了大学的校园,当他们在聚会时谈起没有我陪同他们一起度过的日子时,我显然尴尬地成为了一个插不上嘴的局外人。值得庆幸的是,还有一些并没有觉得我离他们越来越远的人,甚至还会时不时地跟我分享他们的情感生活。除了感激信任和尝试开导之外,唯剩祝福。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驾照下来了,去机场接你。”几条微信推送通知显示着他的昵称,那个热爱篮球的少年,岁月把我们的棱角磨平,不知道都跑去了哪里的时间也许并没有冲淡我们之间的什么。

没有篮网的球架,空心的远投,一切的一切,都还原了本来的模样。嬉笑着分道在夜色之中,略微胆小地快速穿过冰冷的铁路。回到家中,喊了声“妈妈,我回来了。”走进洗手间,洗干净刚在外面偷吃鸡架的双手和嘴巴,生怕挨骂。不经意间抬头瞥了下镜中的自己,阳光便温柔地渗进了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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