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小姐,瘦子和我是小学同学。瘦子和我是小学同班同学,而琴小姐是小说电影里所描写过一百万次的,那个活波可爱的隔壁班女同学。
琴小姐打小就长得好看,大大的灯泡眼睛,水汪汪的,睫毛长长的,黑黑的马尾绑得高高的。她个子并不高,但是运动能力很强。我记得小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她爬树,给我惊得目瞪口呆,回去我就跟我妈说我今天看见一姑娘上了树,速度很快技巧灵动。我妈放下筷子朝我挤眉弄眼,问我是不是惦记人家。我那时候多小啊啥也不懂,就说没有。我妈又拿起筷子说那就好,她说动不动就往高了爬的肯定不是好姑娘。我当时生没生气我是真记不清了,但是后来我总能在那棵树上看见琴小姐在那挂着,那个年纪心里啥也没想,就是觉着她好看,甚至有次跟他们班打篮球友谊赛的时候我不管会不会打硬是要上场,明明她是在给她们班加油,可我怎么就觉得她是在给我打气儿呢。
上初中那会儿,我和瘦子几乎已经没了联系,不知道他是不是画漫画还是那么厉害,是不是还是那么瘦。我之所以在这儿没提到琴小姐,是因为我们去了同一所初中,而她,再一次坐在我的隔壁班。
那个时候我13岁,很黑很瘦,只见骨头没肉,头一次对文学有了兴趣,时不时在班上写点儿意识流的小段子,和很短很短的诗。琴小姐还是那么没羞没臊,三天两头的不是上了南边的窗台就是挂在北边的墙头上,好像只有天空才是她的极限。
我有时候下课了,去尿尿,会特意从她们班门前过,看看她在不在里边。而她总和大部分女生一样,手拉着手上厕所,然后去操场边的小卖部买点小零食。
真正知道自己很喜欢琴小姐的那一天,是全校的诗歌朗诵,我被选为主持人所以需要去各个班级找语文课代表确定名单。琴小姐是她们班的语文课代表,我们第一次有了交谈。我是个很腼腆的孩子,一板一眼的复述着老师传达的内容,她很认真地听。我当时离她很近,她的马尾还是又黑又高,她的眼睛也还是又大又亮。拿走她给我的名单后我出了她们班的门,我第一次有种很想和一个人呆在一块儿的感觉。一个叫青春期荷尔蒙的洋鬼子告诉我,这货是初恋。
后来我和琴小姐是在学校一次月考上又遇见,这次她坐在我前面。考语文的时候,有个词儿我愣是想不起来,索性就拍拍她的肩,她朝我笑了笑,把她的答案拿给我看,结果全年级语文我考了第一,109,琴小姐考了第二,108。班上有些很敏感很八卦的女孩儿看出来我喜欢琴小姐,于是说我写的文很好她们可以帮我交给琴小姐,我突然胆子一大就答应了。然后每天晚上我就躲着家里人在台灯下写我的短句写我的诗,在每个周一交给琴小姐,琴小姐说我写的挺好。我心花怒放,拿起笔又开始起草主人公以我和她为原型的小说。但这次写完给她看之后她开始对我有些躲躲闪闪,连普通的交谈都少了很多。我发短信问她怎么了,生怕是我的小说让她看出什么来变得讨厌我,结果她塞给我一张纸条,上面说最近她心情不是太好,希望没有影响到我。我大大地松了口气,原来没事。至于那张纸条我居然就没舍得扔,现在都还留着。
初中快要毕业的时候,我和琴小姐的关系不温不火,我也没怎么下功夫。毕竟比起这个还是更担心眼下的中考。考试之前我没问琴小姐想报哪个学校,我相信我们的缘分肯定能继续让我们在一块儿。结果老天给我开了个玩笑,调考的时候我给考砸了,填志愿的时候我就没敢写我一开始想填的学校A中,最后填的B中,而琴小姐班上大部分的人都填的A中。我心灰意冷,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办法,我想B中和A中挨得也不远也就没再多想。买了本崭新的同学录想要拿给她写,但她拿着风风火火的跑没了影儿,最后还回来的时候我看了,竟只写了名字和QQ号。我突然觉得自己对一个人的迷恋方式和家门巷子口那条小京巴差不多,都是上前摇摇尾巴。但是京巴摇摇尾巴等来了骨头,我连本同学录都没等到。
中考我和琴小姐被分在了同一个考点,但我没能跟她说上话。她的爸爸风雨无阻骑着摩托车接送她,哪一门儿都是如此。所以最后能呆在一起的风景,是她坐在她爸爸的摩托车后座上,由近及远的,慢慢慢慢在我眼里变成一个小小的点。
“嗯,走了。”我想。
我的17岁在武汉的B中,那是一个非常炎热的夏天,我脑门上的汗滴在眼前的数学试卷上,把油墨晕开了很大一片。窗外的梧桐正在哗哗地掉着梧桐絮,有时候我会发呆,视线失焦的时候就像是下雪。
中考完的那个暑假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分数完全可以上A中,而且这个时候瘦子也告诉我他上A中,我就变得更沮丧了。B中给我家来电话的那天是我爸爸接的,学校说我成绩考得好,多交800块钱提前上培训班,开学了早点进入高中的学习状态。于是爸爸拿给我800块钱,让我现在去学校。
我没去。
我拿着钱在路上乱晃,心里难受极了。我走到A中门口,看着它那个又小又破旧的校门,心里是说不出来的五味杂陈。我又往B中走,走到中途我抬头看见一家琴行,我鬼使神差的走了进去,然后莫名其妙的掏了钱。
我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把吉他。
我对琴一无所知。我连谱都不会认。我练了一个夏天满手弄得都是水疱和老茧。但我开心极了,因为琴小姐的名字就是琴,我以后再见到她,就可以当着她的面儿弹琴给她听。
“曾哥,又神游啦?”
我回过神儿,同桌正在叫我。
“你刚说什么,我一直在看梧桐没听见。”
“我说,你那个琴小姐,人家现在有对象了。”
对呀,半年前我就知道了,琴小姐在A中人气可是旺得很,先是在班上有一大堆人追不说,还以学妹的身份赢下了学校一年一度的唱歌比赛。
可是对于琴小姐这么快就谈男朋友了这件事儿,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你的消息准确么?”
“千真万确啊!我认识他们A中的人最多了,那男的还和你们是一个初中的,你怎么不问问你那个小学同学,叫什么瘦子,他和琴小姐对象走得很近啊,三个人应该是朋友的。”
我觉的天都要塌了。
我不怪瘦子,他什么都不知道我从没跟他说起过,我只怪自己很没用,总是没胆长得不好看还怂。
从那以后我不想好好学习了,班上男生里边开始流行Dota,我参与了进去,每天眼睛一睁开就是Dota,打到天昏地暗日夜无光。英语再也没背过,数学再也没算过,诗也不写了,琴偶尔还弹弹。
有一天我去A中附近买吃的,同学一个劲儿的给推荐糯米油条。走了没二百多米突然被一个声音叫住,是琴小姐。她朝我挥了挥手,我也向她挥了挥手,然后她拉着小男朋友走了,我也继续寻觅我的油条。
她头发剪短了。她个子还是不高。她好像更好看了。那个男的……很想揍他。
19岁那年我在高考压力和网游的双重打击之下身体发福到快170斤,但一整个高中三年靠打游戏度过却最后还是摸爬滚打的上了大学,我就算老天还了让我跟琴小姐高中分开的这笔债吧。我到底最后还是一次都没去找过她。
那年毕业后的暑假我在上海碰见了瘦子,说来也真是很巧,瘦子这家伙居然还挺赶时尚的没上大学就急急忙忙玩上了校内人人网,结果我在上海看到他发的状态就跟他打招呼,他马上就欣喜若狂的要和我见面。我们约在地铁,一路上都抓着手扶杆不停地寒暄着。这小子最后果然还是画画了,考上了华师,而且还写起文章来了。虽然小学的时候就觉得他作文写的好也没想到现在会的这么多。接着他说他还去了西藏,把拍的照片给我看,我看着他仍然消瘦的脸,不禁觉得有些羡慕。
“瘦子你怎么还这么瘦啊,不会是沾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吧。”
“我呸,你才不干净呢。我可没有,就偶尔抽两根烟而已。你怎么长这么浑厚了啊?”
“嗨,说来话长……你高中是不是老和琴小姐和她男友在一起?”
“得嘞,资料挺齐全,没错,他俩简直了,天生一对儿。”
后来我和瘦子参观了上海的博物馆和美术馆,在离开的时候瘦子问我要不要买一些好看的明信片寄给自己的朋友,我摆了摆手说没那个习惯。可是瘦子你知道么,我现在每去一个地方,都会买很多好看的明信片,写上很多我寄不出去的话。
我上大学了,交到一帮很有趣的朋友,我们总是一起不军训,一起弹吉他,一起耍流氓,一起玩游戏喝酒。有天晚上我们照旧一起喝酒,席间有些醉了就开始说各自的一些往事。我把我喜欢琴小姐6年的故事告诉了几个哥们儿,谁料想一通胖揍,疼得我是嗷嗷直叫。
“干嘛呀你们?都喝高了?”
“曾哥,你就是一绝世傻逼,知道么,缩着算怎么回事儿啊,追去啊!”
是啊,我真他妈一绝世傻逼。
微信微博的“双微”世界让整个社交圈子都变小了,人们仿佛再也没有秘密。我每天都看琴小姐的微博,好像只有这样我才能跟她呆在同一个时空里,和她在一起。她去苏州上大学,她梦里都是武汉的热干面,她和她男朋友天天吵架,她现在在深圳实习,她和她男朋友还是分手了。整个一年的时间,我通过微博知道了这些关于她的一切。
于是便前往了。深圳。
前一天晚上还问室友,我说我是不是应该去看看人家,室友说你不去你就是一大傻逼。然后我发了短信跟琴小姐说我想去看看她,她说她每天上班都很忙,不能陪我。我说我不用你陪,我就来看看你,看完了我就走。
我背着我的吉他拎着几罐武汉的芝麻酱和周黑鸭上了12个多小时的硬座火车,还是“五一”的票,所以车上挤满了人。他们有人在说我铁定是一个一路弹琴一路流浪的文艺青年。我提着我的吉他,一一地穿过他们。那晚整个车厢都很吵杂,打牌的声音和小孩的哭闹声,卖东西的叫卖声从没停过,还有汗味和香烟的味道也来来回回的撞着。我一夜没睡,穿过隧道迎着深圳的第一缕阳光来到这座有琴小姐的城市。
下车的时候深圳突然下起了大雨,我赶紧上了公交车,按照琴小姐短信的指示要去世界之窗,等我到了世界之窗的时候,我发现马路的这头倾盆大雨,马路的那头万里无云。我摸出手机,给琴小姐打电话,不想听筒那边的回复是“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一愣,又反复不停地给她打电话发短信。在接连都没有音讯之后我便去找快捷酒店住,我不敢走太远怕她找不到我,于是就在世界之窗附近的小酒店住下来,放了行李。
大概是快11点的时候吧,琴小姐来了电话,说她昨天工作太累结果就睡过了头,问现在要不要出来吃点东西。当时我所有的不快就都没了,心急火燎的问在哪见。她说世界之窗对面的满记甜品。我说好,连忙带上东西跑步过去。
到了满记,没瞧见她,又打电话去问。我说我没看见你啊,她说你没看见一个穿白衣服背带裤的女孩儿吗,那就是我。我又抬头找她,看见一个梳着长头发身着白色体恤和背带裤的女生。
“变化真大啊。”我不禁这么想。相比三年前,她头发又留长了,打扮也成熟了些,还戴着眼镜框。旁边的,应该是她的闺蜜吧。
“曾哥,你吃什么?大老远的。”
“和你们一样吧。”
“那就榴莲班戟了。”
席间我和琴小姐彼此用武汉话来回寒暄着,她的闺蜜在一旁傻傻的笑着装作好像能听懂一些。还没多长时间,琴小姐又说下午她们还得上班必须回去换衣服,我哭笑不得说给她带的鸭子和酱都还没给她。她说反正你是明天走吧,明天再找时间,你走的时候我送你。
就这样我回了酒店,脑子里全是她的模样。我架起吉他开始弹,弹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记得这是琴小姐最喜欢的一首歌,我想我明天一定要好好的跟她道别,一定要弹这首歌给她听。这时候突然想起来回去的票还没有买,我有些慌了,现在是五一,票正紧张着呢。后来我在手机上查到还剩几张,只是是500多块的软卧,那可是半个月的生活费啊。也没办法咬咬牙买了,往床上一栽,满脑子都在想明天怎么说话不会显得尴尬。
第二天中午,我早早的退了房,去到琴小姐打工的酒店等她,35度的大太阳将大地烤的发白。我拎着我的吉他,心里很紧张,想着一会儿弹琴的时候千万不能错。可是一点了,她没有出现,一点半了,她仍旧没有出现。直到快两点的时候琴小姐才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满头的汗。
“实在对不起,你看,我马上又要上班了,要不你把东西给我走吧,别耽误了你的车。”
“我能给你弹一首你再走吗?”我觉得我的眼泪在转,我的手心在颤。
“恐怕真的不行了,我来不及了。”
“嗯,你忙。这全是你爱吃的。”
“谢谢你。”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还是深圳的夏天太过炎热,我仿佛看见,琴小姐的眼眶有点泛红。
“我走了。”
琴小姐借势准备转身,但我一把拉住了她。
“对不起,我就要离开深圳了,你能拥抱我一下儿吗?”
她呆了一下,但还是很有礼貌地报以微笑。她张开细细的胳膊,环住我有点胖的躯干。
我在她耳边轻轻的说:“我喜欢你。”
我说的声音太轻了,以至于我不知道她听见没有。但她放开手的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见,她的样子已经没办法马上赶去上班了。
她已经哭成了一个大花脸。
她努力地闭住嘴,快速地背过身。
“一路小心,注意安全。”
说完这句话她就走了,我孤零零地站在路口,一点也感受不到深圳此时此刻像是炼狱一样的温度。我觉得很冷。我觉得我的眼泪如果此时此刻顺着脸流下来的话,落在地上一定像冰渣一样。还有我的心,用瘦子的话来说就是,像是肉里混进了一颗碎玻璃,扎得生疼。
一个拿单反的大爷走到我身边,问我怎么了,我对他说,我再也不来深圳了。说完我就拿着行李去了火车站。
坐在返程的火车上,我用手机发送我觉得是最后一条发给琴小姐的短信。
“愿你是一场好梦,伴我到黎明火车到站的笛声响起。”
然后我戴上耳机,按下随机播放,闭上眼睛。结果手机很不识趣的播放了《明年今日》,我捂住嘴,生怕自己哭出来。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有谁和我一样恨陈奕迅,竟字字句句都唱入我心。
回到武汉之后好像只是做了一个长达6年的梦,现在梦醒了,自己好像也放下了很多。随后的日子里一切好像都能够处理得更坦然了。不仅自己慢慢从漫长的单恋中走了出来,还成功减下了20斤肥肉,然后在社团里做吉他老师,度过自己在大学里最后的一点时光。
2013年末我修完了大学里的全部课程,在得知实习的地点是在深圳以后我并没有什么过多的感受。相比之前我真的是坦然了许多。
收拾好行李之后就去了深圳,居然也是在酒店实习。每天都累得要命,那段时间正巧要碰上过年,身体就快不是自己的了。仿佛必须分身出无数个自己来,一个安排他去收床单,一个让他去换地毯,一个去办理入住……
几乎每一个夜晚都是倒头就睡,最后终于连肌肉酸痛都感觉不到了。我有时候会睡着睡着然后被自己因为太累而打呼噜打醒,翻了个身对着窗户,想着武汉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下雪。
有天晚上上床之前手机上有人加我的微信,打开看之后吓一大跳,是琴小姐。我跟她说我来深圳了,而且在酒店工作。她说,啊你怎么也在酒店。她说她早就回武汉了,在武汉一个新开的酒店工作。她问我有女朋友没,我说没有。我问她有没男朋友,她说有,已经两年了。琴小姐说她很抱歉两年前没有听我弹琴,我说没问题啊有机会录歌给你听,她说好。我又跟她说我很谢谢她,不是她我就不会学弹琴,不是她我就不会来深圳,不是她我就不会干酒店。她又像是错愕一般沉默了一阵儿,我便继续说:
“你的每一个信息我都不怀好意的跟踪了,你知不知道,我连你妈的微博,都悄悄的关注了呢。”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君意向西,为之尚早。心若有王,愿得凯旋。
我在微信上写下的句子,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它们中间的秘密。就连瘦子这个舞文弄墨的,他也愣是没看出来,这每一个短句中的最后一个字,拼凑起来,便是她的名字。
几天前我和瘦子通话了,我知道他在写故事于是把一切都告诉了他,他很惊讶。我问他有没有什么想说的,他只说了句“nozuonodie”,真像他的作风,嘴太贱。可后来我收到瘦子的短信。这家伙真的太坏,不犯贱的时候,没人比他更会写掏心窝子的话。我有时候真的比恨陈奕迅还要恨他。
“在爱里,有人走着走着,就迷失了方向。在爱里,有人一直爱着,却从不开口讲。在爱里,你受了伤,于是你拼命声明你再也不爱了,你说你再也不去那座城市了。你说你要留长头发,扔掉幼稚的衣服,换上无坚不摧的,却很孤单的壳。但你却仅仅因为哪一个歌手唱了句‘我们再不爱,就要死掉’便蹲在马路牙子上不害臊地死哭,背她的电话号码一遍又一遍。青春是一辆单程的绿皮火车,而且中间儿不停。如果你不把自己的未来死死的攥在你手里,那么命运的神只需要轻轻拨动手指,你和她脚下的铁轨就从此更改了方向。哥们儿,最后咱也不整虚的了,一句话,但凡要是再有你看着得劲儿的姑娘,他妈追去,后悔是娘儿们干的事儿,记住咯,说爱不害臊。”